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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冷静期?你可以不来民政协议(离婚),你去法院诉讼(离婚)

王学堂 法律学堂 2024年09月0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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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一说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这事。

这次取消了居民户口簿

民政部的理由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旨在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修改当然是正确的,一张户口本让多少痴情男女天河相隔。于是网上有人调侃“妈妈老是藏户口本,所以现在的年轻人才不结婚”,这次“再也不怕妈妈藏户口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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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婚姻法律法规修改,都涉及必然到离婚冷静期这个问题,因为天下人苦此难题久矣。

这个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确实值得好好研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修订草案新增关于“离婚冷静期”条例: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这样的规定,尽管合理性确实难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同,但毕竟有上位法民法典的规定,也实属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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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意思的是民政部的回应很霸气。

民政部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这话说来没有毛病,但就是语气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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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质疑的是冷静期制度是否合理,前面说过了,因为是民法典的创立,作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自然不敢僭越。之所以民政部出面征求意见,是因为其是主管部门,最终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但问题在于如何回应民众的质疑。

民政部是这样答复的:你如果认为冷静期制度限制了离婚自由权利,你如果因此不能到我们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你认为30天的冷静期太麻烦,你完全不来我们这里,你选择去法院就好了

这样的霸气回答还真是让人无话可说,爱来就接受冷静期,不爱来就别BB。

天哪,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法院诉讼立案太难,审理太慢,肯定要超过30天,你以为人家愿意来你这里,看你这样傲慢的脸色?

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行政机关的回应。作为民众看到这样的口气,你会不会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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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倒无比怀念30年的法院调解离婚。

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法官居中调解,双方就孩子、房子、彩礼等达成协议,然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离婚,法庭监督过付财产(当时确实东西不多),双方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有些最快的,甚至一天就能完成。

或许这样的离婚在现在看来有点儿戏,但现在的离婚冷静期难道就不是一个好笑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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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们的文化越来越高,但在官民互动上,却感觉有些倒退,当然不只是这部条例的修改。

好多事,例如青岛那个通报,例如运食用油车运送煤油那事,例如,我不多说了,反正你信不信是你的事,他是信了。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王学堂著:离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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