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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事件的最可能真相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李舟的庄稼地 Author 李舟1201

编者按:文章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四个月前,对于发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那件事情,当美检方做出不起诉(刑事诉讼)刘强东的决定后,很多人都以为这事到此应该是画上句号了,然而,4月16日,当女方对刘强东以及京东方面发起民事诉讼的消息传开之后,这起事件又一次成了人们热议的焦点。这起事件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成为舆论的焦点,不仅仅是因为刘强东是个名人,更是因为围绕这起事件的后续剧情跌宕起伏,让这起事件的真相扑朔迷离。事情已经过去七八个月了,虽然暴露给大众的相关信息越来越多,但这起事件的真相却似乎并没有因之而走近。有人说这是一个特意为刘强东所设的局,缺少城府的刘强东上套了!有人则相信女方的说法,认为刘强东确实违背了女方的意愿实施了性行为。然而,这两种被争论不休、一直相持不下的观点,都不见有人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事实上,仔细分析一下,这两种观点都是很难成立的。

 

女方图财所设的局?错!

 

如果说这起事件是一个为刘强东所设的局,那么,我们首先要问:设局的人是谁?为了什么而设这个局?

如果说设局的人是女学生刘静瑶,那么,我们就要问:她为什么要设这个局?为了钱?站在刘强东一边的人的答案普遍是肯定的。假设女方确实是为了钱而设了这个局,那么问题出来了:

1、女方只是一个21岁的学生,她面对的是一个全中国屈指可数的大企业的掌门人,一个久经沙场、深谙人事、在商场上游刃有余的中年人,她有那个胆量和那个城府吗?她不怕一旦失手一生尽毁吗?

2、参加聚餐不是女方自己请求的,坐在刘强东身边也不是她主动的,离开时与刘强东同坐一辆车也不是她要求的,虽然聚餐结束时女方跟随刘强东一起离开,但那也是在刘强东右手的一位聚餐者的摆手示意下才发生的。另外,女方此前也曾拒绝过明尼苏达大学“全球工商管理博士项目”教务副主任崔海涛让她和另一位女生陪刘强东等人打羽毛球的邀请。还有,此次聚餐,女方还特意带了一位男性朋友参加,而如果那位男性朋友中途不被参加聚餐的一位高管带离现场的话,后面的事情应当就不会发生。

3、据起诉书所说,女方的父亲是一位富商,也是崔海涛的学生。女方的父亲年龄应当跟崔海涛相近或者比崔海涛更大,所以,所谓的“学生”,应当跟刘强东一样,就是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学生。如果这个推断属实,女方的父亲应当也是国内某个企业总裁级别的人物,那么,女方的家庭是绝对不缺钱的(女方所租住的公寓每年租金就有1.8万美元,也可以佐证这一点),在这种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在走上社会前,意识中是很少会为钱操心的,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家庭中长大的女孩,会为了钱故意给别人下套!

 4、如果女方是在坐上刘强东所租的豪车后临时起意为了钱才故意引诱刘强东,那么,后来发生了关系,就等于目的达到了:想象一下,跟刘强东有了这层关系,还用为以后的工作发愁?还怕将来事业生活中得不到照顾?如果父亲也有企业的话,将来继承了父亲的企业,还怕不能从刘强东那里获得帮助?这个看不见却可以想象得到的价值,一点不见得比几千万元低啊,何况刘强东在事发时还对女方说过“你也可以成为邓文迪一样的女人”呢!即使不考虑以后,只想眼前得利,那也可以在刘强东醒来之后跟他好好探讨一下,如果不满意再做其他决定也行啊!然而,事实上,女方所做的,恰恰是风险最大的,也是最难给自己带来利益或者实际好处的。

 综上所述,如果这起事件是一个局,那也绝对不是事件中的女方事先设计的,如果说女方是临时起意引诱刘强东(注意,是假设),也应当主要不是为了钱,因为她将这事告诉他的男性朋友以致将事情闹大,恰恰说明她重视的不是利(至于后来女方为什么跟刘强东一方谈钱,原因我们后面再讲)。

 

一个商业陷阱?错!

 

既然这起事件不是女方个人设计的一个局,那么,会不会是女方背后的人所设计,女方和他们互相配合,目的是为了商业利益以及个人恩怨搞臭刘强东呢?

这种可能性为更多人所认可,但同样经不起推敲,因为:

1、如果说这起事件是女方背后的人设计的局,那么,参与这个局的,应当至少包括了以下六个人:通过女方父亲让女方成为志愿者(为来明大学习的高管们义务服务的学生)的明大全球工商管理博士项目教务副主任崔海涛;要求或者同意女儿成为志愿者的女方父亲;邀请女方参加聚餐并指引女方坐在刘强东旁边的明大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管理者姚其湧;聚餐期间将女方的男性朋友带走接人的某高管;未经女方同意深夜报警的女方男性朋友;女方。这六个人中,缺少了任何一个人,最后的结局应当都不会发生(不排除其中一两个是被利用而不知情)。女方作为这出戏的主演,自然是要知道剧情的,假如说这个剧情一开始是别人(譬如崔海涛或者姚其湧)告诉她的,只有21岁的女孩子不可能不告诉要求她加入自愿者队伍的父亲,这可是天大的事啊!但是,世上有哪个正常的父亲会让女儿冒着牺牲一生名誉的风险出卖肉身以换取商业利益?事实上,如果这真是一个局,让女方出卖肉身陷害刘强东的这个计划,不但父亲不可能告诉女儿或者同意女儿参与,涉嫌参与这个局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也都不可能告诉女方或者同女方商量这件事情,因为他们跟女方都太陌生了(至少现有证据如此),除了报警的那位男生跟女方认识稍稍早点(女方转学到明大才两周),其他人都是事发前几天或者事发当天才认识女方的,如果女方不同意(女生家里是不缺钱的),嘴不牢说出去了,那等待跟女生商量的人的,就必然是身败名裂了,而最有可能跟女生谈这件事的那两个人可都非等闲之辈啊,他们会鲁莽或者愚蠢到那种程度么?!

2、如果这是一个预先策划的、多人参与的局,那么,事先会做很充裕的准备,会把证据收集、保存得很好的,会让刘强东一方无法反驳的,譬如预先在公寓里安装监控等,但事实并非如此。

3、如果这是一个预先合谋策划的局,女方也就不会在男性朋友报警之后,对凌晨过来调查的警方说这是一个误会,让警方释放了刘强东,而这个情节则应当是后来当地检方最终决定不起诉刘强东的一个重要原因。

4、如果这是一个局,是给刘强东下的套,刘强东肯定比任何一个人都会更早、更敏感地意识到,而且,在面对起诉时,他会第一时间向警方以及检方提供相关证据,即使暂时找不到可靠的证据,只要有这种可能性,他将这个怀疑公开说出来,也会立即赢得整个舆论的同情,但是,从这件事情发生后以至如今,没有任何信息表明刘强东有这样的怀疑。

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这起事件也不是女方跟其他人合谋策划的,女方背后也没有什么神秘的人物指使她,女方更没有能力独自去设这个局,也就是说,这起事件不是为刘强东所设的一个局,没有人给刘强东下套!

 

男方强暴了女方?错!

 

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刘强东违背了女方意愿跟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呢?

不!有更多的证据能够反驳这个观点:

1、女方起诉书中说,刘强东在聚餐结束后一起坐车回去的路上就一直对她动手动脚。但是,公开的视频显示:在下了车进自己的公寓时,刘强东助理独自走在前面,女方与刘强东走在后面态度亲密;在三个人进了公寓后,当助理中途被刘强东要求停止跟随,只剩下他们两个的时候,女方马上挽起了刘强东的胳膊,主动表现出了更多的亲密。这都显示,即使女方所述刘强东在车上对她动手动脚是事实,她也是乐意的,是配合的,不然,在下了车后,她会礼貌地将刘强东拒绝于她的公寓大楼门外,而在进了公寓楼助理停止跟随后,她更应当越发警惕,避免跟刘强东亲近,但事实却是相反。因此,在进了自己的公寓后,她对刘强东违背自己意愿的种种行为的描述就同样不可信了。

 2、刘强东的助理在跟随刘强东和女方进入公寓后不久,就被刘强东要求不要跟随了,但是,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助理并没有因此离开,而是坐在楼道的椅子上一直等了整整六个小时,可见,刘强东要求助理不要跟随时,应当并没有让助理回去,甚至有可能还让助理在那里等着他。这就说明,当时刘强东对于后面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心里也是没底的,因为这很大程度上需要女方来决定,而后来他能留在女方宿舍那么长时间,也从侧面证明了女方对刘强东的态度至少是不排斥的。

3、女方的男性朋友报警后,警察在凌晨三点时进入女方宿舍时,刘强东依然只穿着T恤躺在床上。这个事实说明,刘强东对女方没有任何戒心,如果他在跟女方进行性行为时,女方确实是抵制的,他多少会有些心虚,至少不至于在凌晨三点有人突然敲门时,仍然毫无戒备地那样躺在床上。

4、当接到女方男性朋友报警后的警察到达女方宿舍进行调查时,女方明确向警方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自愿的,是一场“误会”,并向刘强东道了歉。虽然女方后来解释说是害怕刘强东的势力,也不想让更多人知道这事,但理由稍显牵强。

5、当地一位检察官曾对记者谈到刘强东案,他说:“它很复杂,与其他涉嫌双方同意的性侵案有些类似。当我们审查监控录像,短信,警察身体摄像机视频和证人陈述时,很明显我们无法履行我们的举证责任,因此我们无法提出指控。我们不想重新伤害年轻女性,所以我们不会详细说明。”这位检查官的这句话显然告诉我们,如果公布了全部证据,一定是对女方不利的,但是,他们“不想重新伤害年轻女性,所以我们不会详细说明。”

显然,这种种证据都说明,刘强东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应当不是在女方明显排斥的情况下发生的,很难说是违背了女方意愿,说男方强暴了女方,显然更是不合适的。如果说中间女方确实有拒绝或者不愿意合作的表现的话,至少在刘强东看来,那也是一个21岁女孩应有的羞涩或者女性的一种正常的伪装而已。


晚餐:一个为女方设计的局?

 

既然这几种可能性都排除了,那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很多人在分析问题的时候,往往会走极端,总是是非此即彼,事实上,真相往往隐藏在两个对立的可能性的中间。刘强东事件即是如此。

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发生在美国明州的这件事情,不可能是女方或者女方及其背后人物所设的一个局,但是,这并不表明这件事情就不是一个局,事实上,它确实是一个局,不过这个局不是针对刘强东的,而是针对这个事件中的女方的。

“性贿赂”这个词大家应当都不陌生,把女色当做礼物来讨好对方,这不但在官员与官员之间存在,在商人与官员之间存在,在商人与商人之间也同样存在。因为最后一种“贿赂”或者表达好感的方式,一般并不涉及公权力,因而更少法律的约束,更少道德的谴责,从而相比前两者也许并不少见。我们普通人虽然很少有人经历或者目睹过这类事情,但只要是长期混迹商场的人,应当极少有人没有听说过这类事情。所以,凡是了解了刘强东事件经过的人,只要有过较多的商场阅历,都不难判断,明大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姚姓管理者为什么在事发前几天的志愿者慢跑活动中,刚刚认识了当事女生,就向其“发出邀请,邀请其在毕业后到姚启勇所有的中国公司工作”。再联系一下邀请该女生参加聚餐的也是这位姚姓企业家,到了聚餐地点,安排该女生坐在刘强东身边的也是这位姚姓企业家,而且,姚姓企业家作为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管理者,应当也是这个晚餐的组织者(或者组织者之一),而他在组织这个晚餐时,只邀请了当事女生一个学生志愿者,那么,这个晚餐的设计,姚姓企业家的意图,还不清楚吗?当然,不仅仅姚姓企业家,当晚在座的其他高管,对此应当也是心知肚明,而且乐于帮刘强东促成“好事”,譬如:女方聚餐时带来的那位男性朋友,聚餐中途就被在座的另一位高管带走“接机”去了;视频显示,晚餐结束后,在刘强东起身离开时,刘右首的一位高管就立即用手示意女方跟上刘强东。也许,女方一开始并不知道怎么回事,懵懵懂懂地就跟着走了。

不过,在女方的起诉书中,女方认为,这一切都是刘强东安排的,姚姓高管的所做所为都是刘强东指使的。但是,女方的这个说法没有根据,都是凭空猜测(这可能是女方至今仍然处在刘强东爱上她的幻觉中)。当然,刘强东在聚餐前知道有漂亮女生作陪,应当也是情理之中的。另外,我们也不能排除,刘强东在此前与女方的接触中,对女方表现出了好感,因而姚姓高管便特意在8月30日的那晚聚餐中只邀请了这位刘姓女生。

 

女方为什么报警?

 

既然女方是在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被设计在晚餐上跟刘强东坐在了一起,并最终坐上了刘强东的车,那么,在车上,当刘强东对其猥亵后,下了车,为什么她却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刘强东的拒绝和反感,反而表现出了远比聚餐时更多的亲热,甚至将其带进自己的宿舍呢?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女方只是一个21岁的女孩,这个年龄的女生对于那些大名人都是充满了仰慕甚至崇拜(想想那些女粉丝对他们的明星偶像的态度吧),况且刘强东的相貌身材并不逊于一般明星,男性气质更不用说,所以,一般这个年龄的女孩遇上刘强东这样一个大名人、全国屈指可数的企业家,只要对方对其稍稍表现出一点好感甚至亲近,估计马上就会兴奋得不知所以了,当对方对其表现出非同寻常的亲热时,要求其理智地拒绝、冷静地疏远,多少是有些不现实的,这就跟中老年人以他们的思维来看待青少年的追星是一个道理。

所以,当刘强东对女方发起进攻时,这样年龄的一个女孩是很难招架得住的,她的本能不但不会拒绝,反而会有些享受甚至欢迎,但是,无疑,她的理智会表现出一定的拒绝,而在喝了那么多酒的情况下,她的理智显然没有多少能力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这就是刘强东为什么能最终躺在这位女生床上的原因。但是,当这位女生凌晨两点左右醒来后,激情过去了,酒的作用也消散了,理智回归了,自尊苏醒了,她会感到一丝屈辱,她会觉得自己的处女身就这样被一个有妇之夫破了,心有不甘。而且,她曾经心目中高大上的身边那位著名企业家的形象也因为昨晚的事情而在她心目中倒塌了。与此同时,那位被她邀请陪她参加聚餐的男性同学还在酒店里苦苦等着她的回音呢!于是,她回了。她在微信中写到:“刘强东在我床上”“他昨晚强行睡了我,我没办法逃跑”“我不是自愿的,我反抗了。”

正常情况下,一般人都会对发生这样的事情千方百计地隐瞒,而这位女生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信息,我认为:一是理智回归后对昨晚行为的反叛,以及因之带来的对刘强东的一时愤恨,而这种愤恨需要发泄(这与她的单纯有关);二是她担心这事隐瞒不了,不如自己说出来,还能为自己撇清责任;三是她的名誉感此时也醒来了,她要维护在朋友面前的良好形象,她需要为自己辩护,因此她不能不将责任都推给刘强东;四是女孩的虚荣心可能使她恍惚觉得,被刘强东这样的大企业家看上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所以虚荣心使她忍不住将这事说了出来。

这最后一点尤其值得重视,而能证明最后这一点的至少有四个事实:

 一、该女生在跟另一位好友的微信聊天中,她问自己的好友,为什么刘强东这样的亿万富翁会对自己这种“普通女孩”感兴趣。这句话的言下之意似乎是在说,从地位上她是根本配不上刘强东的,而刘强东竟然对她感兴趣,说明她身上有一般女孩没有的优点。所以,从这句话中,我们隐约能感觉到,女孩对于发生在她和刘强东之间的事情有一种隐隐的自豪。

二、该女生在事发后不久,不但没有将这件事情进行隐瞒,反而很快告诉了除那位报警的男生之外的好几个人,其中包括一些朋友和至少一位老师。

三、该女生在8月31日凌晨两点发给朋友的信息中,一方面说明刘强东“强行睡了我”,另一方面又找出各种理由希望朋友不要报警,而在警察找上门来后,她也一直对警察说是一场误会。可见,该女生将刘强东睡了她的信息告诉朋友的意图,似乎就有想让朋友知道这件事情的意思。

四、在该女生的起诉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女生似乎被一种幻觉所控制:那天晚上的聚餐以及之前发生的众多相关事情,包括姚其湧针对对她所做的种种事情都是刘强东的授意。其实这些纯粹是猜测,并没有任何证据。这只能说明,女生相信刘强东喜欢上了她,所以才有了针对她的种种设计。

显然,女方一开始并没有报警的意思,但是,当女方将刘强东睡了她的消息说给别人后,后面的事情就不是她所能控制了。虽然随后当警察到来后,她向警察说是自愿的,是一个误会,并向刘强东道了歉,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们就都会劝她报警。作为21岁的女孩,她是很难有多少主见的,同学好友出于正义感会劝说她报警,校方出于保护学生的职责以及维护学校声誉的本能更会劝说她报警。有关报道中说,在8月31日晚上,“大学博士课程的工作人员随后也了解到性侵事件,并报了警。”当然,这肯定是得到了女生的同意,事实上,当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情并支持她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和自尊,她也有了更多的报警的需要和更大的胆量(报刘强东的警,担心害怕是免不了的)。

关于刘强东第二次被捕之后,女方跟刘强东律师谈钱的事情,其实也很自然。首先,谈钱是警方对女方提出的和解的建议,女方接受了,然后刘强东律师找到了女方。其次,当这件事情很快传播开来后,对于女方来说,无论如何名誉上都是个重大损失(这恐怕是她事先并没有意识到的),同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跟刘强东的关系也不可能修复了,从刘强东那里她也不可能得到任何主动给与的好处了,在这种情况下,撕下面子谈钱,至少对于自己失去的处女身和名誉好歹也是一个补偿,同时也能让刘强东免于刑狱。应当说,女方对于刘强东并没有多少恨,毕竟事情的发生自己也有自愿的成分,所以她也不想让刘强东入狱,她在电话中跟刘强东律师沟通时反复强调的就是两点:要求刘强东道歉和给一定的补偿。但是,这件事情让刘强东面子丢大了,他的态度是:一分钱不给!毕竟,要找到他强暴的证据,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

 

男方与女方,谁是主动的一方?


至于男方和女方在车上和宿舍里谁先主动的问题,根据前面的分析,合理的解释就是男方主动,女方拒绝中有着配合。


有人说,视频中在公寓楼道里分明是女方主动啊!这就是成熟的中年公众人物跟单纯的普通女孩子的不同了:见过哪个成熟的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包括没人却可能有摄像头的地方)肆无忌惮呢?况且,在视频中,女方挽着男方胳膊的时候,不是贴近男方,而是身体始终保持着距离。

另外,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双方表示亲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男方发起的:在聚餐结束后走出酒店的时候,男方将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女方的身上。

 另有新闻报道,“上了车后,刘强东的助理目睹了女方主动与刘强东先生亲热,没有任何拒绝或不情愿行为。 但是,这句话前后矛盾,因为“没有任何拒绝和不情愿行为”本身就说明了男方是主动的,女方是被动的,所谓“目睹了女方主动与刘强东先生亲热”,就根本不可信了。这是不是助理无意中透露了实情?

至于男方一开始直接将女生送到了自己一个朋友所租的房子前,就更让人产生联想了。刘强东律师说,刘强东将车开到那里是要跟朋友在那里再进行一次聚会,这个说法是难以让人相信的:刚参加完聚会,还跟谁聚会?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刘强东第二次被捕后,女方在跟刘强东律师的对话中,反复强调的就是要求刘强东道歉。如果不是男方主动,甚至多少有点强迫的行为,女方应当不至于这样。

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前面的分析,那个晚餐应当是为女方设了一个局,女方本身就是被动的。

 

刘强东事件:一个“意外事故”?


美国侨报在刘强东事件发生后不久,做过一个对该事件的报道,报道采访了明大的一些学生,这些学生有如下的说法:“当天晚上的那个饭局很常见,知道这类项目常有这样的饭局”;“一堆中年男人的饭桌上,经常坐着几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有时候一看就知道不是学生”;“我之前看到的大多是搭飞机一起从中国来的”;“我确定那个女生是管理学院的崔老师带来的。”

巧合的是,刘强东事件中的女方恰恰是在事发前两周,也就是刘强东们来到明大前一周,转学到了明尼苏达大学。我们已经知道,女方加入为那些高管服务的志愿者队伍,是一位“崔老师”通过她父亲让她参加的,那么,她转学到明大,会不会如报道中某学生所说,也是这位“崔老师”的功劳?他这样热心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帮助该学生吗?

“一堆中年男人的饭桌上,经常坐着几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有时候一看就知道不是学生”“我之前看到的大多是搭飞机一起从中国来的”——明大学生的这两句话似乎在告诉我们,之所以那些在明大“镀金”(明大学生的说法)的高管们之前带漂亮女士陪同聚餐没有出事,而独独刘强东这次出了事,恐怕就在于这次陪坐在刘强东身边的,是一位学生,而不是“女士”,更“不幸”的是,碰巧这个学生还带了一位被邀请保护她的男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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