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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退休的公安局副局长让全国人民警察蒙羞,可恨可怜可惜。

法之剑 2022-11-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河堤中路 Author 河堤中路


1月9日,河北石家庄。高邑县一个老人,违反防疫规定不戴口罩强行出门,被拦后态度恶劣,辱骂防疫人员。


这个视频被曝出,舆论哗然,因为,现在正是抗疫的关键期,对于违反隔离措施,强硬外出并辱骂防疫人员的,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违法案例在全国,尤其在辽宁省已经几乎家喻户晓,沈阳市刚刚公布一批强行外出的,辱骂,殴打防疫人员的违法犯罪处罚行为。


然而让网民更加气愤的是,这个老人竟然是一名退休警察,高邑县公安局已退休副局长,舆论眼中的一名这个县里的高级干部。知法犯法,舆论大哗。


随后,高邑县委宣传部表示,目前正在对此展开核查,有结果后将对外公布。


当时我对这个事件的判断是,这个老人违反两项法律法规,一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是抗疫的政府令。而这两个违法行为的处罚,一个是治安拘留,一个是治安警告。另外,还有党纪政纪处分,如果老人没退休,撤职是没啥可说的,仕途到头了是必然。


基于以上的判断,我做了如下的评论:不知道当地敢不敢给予拘留,疫情非常时期,这点觉悟都没有,而且可想而知,退休前更是何等的专横跋扈?


其实,如果这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舆论还不会这么愤怒,因为这是一个退休的公安副局长,网民难免会自由联想。


当地对这个案件的处理,研究的时间比较长,所以,真相的真空期,往往这个时候就是谣言的发酵期,果然,网上出现一则谣言。


某网友发布:处理结果出来了:高邑县原公安局副局长,邢警队队长韩俊岭同志经高邑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身为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不听劝阻,由当地派出所刑事拘留。决定开除党籍,撤消一切职务。


有很多大V跟着转,这个时候,法律垂直领域的大V专业水平就应该表现出来了,我一看这个微博,即可判断这是假的。理由很简单,这个案子,根本不够刑事案件,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党籍也不可能。


有时候我们评论,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讨好舆论的方向,说的越狠越好,所谓微博可以判任何一个人死刑,这样的评论,极端偏执但可讨好舆论,获得追捧,也能获得流量和关注,另一个方向就是,理性的专业的客观的评论,但这种评论往往容易遭到谩骂攻击,直到事件真相发布,网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靠谱。两个方向的区别在于,先挨骂和后挨骂问题,先追捧和后追捧问题。


我在网上,一直属于后者。


其实,可以想象,当地的官员在一起研究这个处理决定的情景,理论上,单纯的从法律层面上,给与治安警告与党内警告是可以的,可拘可不拘,也都说得过去,但是从舆情角度,这就有点轻,抗疫关键期,全国人民都眼红了盯着石家庄的严重疫情,一个不识大体不讲政治的公安退休副局长,让全县在全国人民丢了脸,这是打县委县政府的脸,这是干扰抗疫大局,这个意义来说,拘留就是必然了。


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警告,治安拘留都没问题,就看怎么认定了。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官方通报出来:

2021年1月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


韩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处理的还不错,通报写的也不错,舆情迅速平息,如果再早出炉几个小时,效果就会更好,其实,时度效一个都不能少,公开透明及时,永远是正道。公正客观专业评论才是永恒。


最后说一句,不是所有的公安退休副局长,都是如想象的那么富有的,如果这个退休副局长,开着宝马奔驰车,颐指气使,牛逼哄哄,怎么处理都不为过。但是一个县里的副科级干部,或许每月只有那三四千块钱的退休金,就好比这个副局长,开着破三轮,去拉几颗白菜,我相信,这不是演戏,而是真实的生活,想到这,我对这个人的情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恨可怜可惜。


可恨,做出了如此恶劣行为。

可怜,老了为两颗白菜违法。

可惜,受多年教育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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