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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问题发生关系”,某学校你真行啊……

绿洲猎鹰 法之剑 2022-11-27

文:@绿洲猎鹰

前两天看了部电视剧《摩天大楼》,剧中女警官就对某些喜欢归因受害者的舆论愤愤不平,比如女孩晚上去酒吧遭到性侵,有些人不去指责施害者,却指责受害者晚归、去酒吧、打扮好看等等。对此猎鹰深以为然,这种挖掘受害者“错误”洗白施害者的言论真的让人反感。只是没想到,这种话能从教书育人的学校那里说出来。
 

 

初中女学生与老师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后来老师被警方逮捕。咋一看这篇学校声明会让人一头雾水,为什么约会上床这事儿需要警方介入,还抓人了?抓人的理由是什么?事出反常必有妖,凭借丰富的网络经验,猎鹰猜测这个“因感情发生关系”只怕没那么简单。搜了搜网络,发现有人爆料该校一教师性侵女生。

 

 

  因为没看到官方发布,只能依据现有信息进行推测。不过网友爆料倒是解开了“因感情发生关系被抓”的疑惑——其实这人是因为奸淫幼女才被抓的。

这里咱得再次重复一个知识点,那就是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都认定为强奸,而且要从重处罚,并不论女方同意与否。因为14岁以下的女孩由于年龄、智力发育水平等各方面原因,对于发生性关系的意义及其后果的认识很难做到完整清晰,缺乏这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保护幼女,法律认定她们没有性自我防卫能力,所以受害者是幼女的强奸案并不需要普通强奸案“违背妇女意志”的条件,只要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是幼女即可。
 

 

所以再看这份学校声明就让人感觉颇为恶心了。作为老师,自己的学生多大年龄不知道吗?最起码,初中学生最多15岁总是知道的吧?从此人被警方抓捕的结果看,受害女生不满14岁是确定的。一个成年人,还是为人师表者,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学生发生性关系,不但违背法律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别跟我说什么真爱,14岁不到的小女孩懂什么真爱?你一个成年人,和一个远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女孩发生关系,这叫真爱?这TM叫恋童好吧?!

可学校这份槽点满满的声明呢?说受害学生与这位无良教师在校外约会还“因感情发生关系”,言下之意大概是想说俩人情到深处、情不自禁,和大家通常理解的那种“暴力型强奸”不一回事,所以这个奸淫幼女者没那么可恶,只是过于痴情了?照这个意思警方成了棒打鸳鸯的恶魔了不成?更离谱的是,声明描述两人关系时把学生写成了主动一方,似乎整个过程中这个未满14岁的女孩才是主导者,那位恋童老师只是被动上钩?是,现实中咱不否认有人小鬼大的幼女,可您一个成年人自己没脑子吗?不知道自制吗?约会是她主动、发生关系也是?!

所以很抱歉,在猎鹰看来,这篇学校声明不单是在避重就轻,而且有意无意再为奸淫幼女者开脱,一个利用自己身份地位奸淫学生的教师败类硬让学校写成了无辜痴情男。喂,学校形象不是这么维护的好吗?这种事情不坚决切割还等着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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