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狗,比人都金贵?
文|庄志明律师
再说成都,再说成都的狗:
1月28日,四川成都一女子被一犬只吓到后,与狗主人发生肢体冲突,她被狗主人压坐在地上,举着一根长竿和对方扭打。狗未戴嘴笼,被另一男子牵住在旁大叫。另有画面显示,狗主人与女子发生口角,称自己的狗很金贵。
成都狗患上热搜的事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的更狠,成都的两岁女童被狗咬伤,全国轰动。才过去几个月时间成都为全国网民再上狗患热搜事件,为龙年喜添谈资。
笔者觉得这次狗事件也不简单,绝非是一起个案事件,而是一些狗主人对前期“打狗”声势的反扑,是邪恶势力的反攻倒算——这不,狗主人已压在她人身上了,挟狗压迫人民的心态可见一斑,信号已经很明显了。
狗主人欺压人民,是有其“理论”基础的,她们认为狗金贵,比人金贵。在她们的心里,狗骚扰人也好,欺负人也好,咬伤人也好,都无所谓的,生来狗命贵,何处惹尘埃,人被狗咬了,那是你的造化(没把你咬死)。
据新闻:“29日辖区街道办派驻小区工作人员称,三人均系小区业主,按规定犬只要戴嘴笼……”不管是成都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还是街道、社区的居民公约要求遛狗戴嘴套,狗主人都必须遵守,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除非你换一个地方遛狗。
随着信息发酵,有网友认为该狗是杜宾,我查了下《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
杜宾犬确实在禁养目录,如果该涉事狗为杜宾犬,对不起,已违反《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收容,并对狗主人予以处罚。
即使狗不在禁养目录,如属大型犬,个人同样禁止养,大型犬指身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垂直到地面的距离)在65厘米以上的犬类。对大型犬也是由公安机关收容,并对狗主人处罚。
所以不管成都的狗金贵不金贵,只要违反法律的必须依法处理。而对狗主人人仗狗势,殴打她人的更得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处罚。
成都的狗或许金贵,但人不金贵,对违法的狗主人必须一查到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最后上一个暖心的新闻,也是成都的;
近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发布的表扬信息显示,保洁员黄茂君被授予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而她正是去年“崇州狗咬女童”事件中,挺身而出保护女童的那位保洁员。——就是轰动全国的成都的狗咬伤两岁女童事件中保护女童的环卫工,向最美环卫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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