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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数字法学研究的立场与方法 |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第三期)




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往期回顾:第12345678期)是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

2023年5月23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高端智库(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举办了第三期“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活动,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受邀做了题为“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数字法学研究的立场与方法”的专题分享和交流。


马长山教授以“数字法学”为起点,围绕为什么是数字法学数字法学的基本面向数字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对质疑的简要回应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系统分析了数字生产生活关系的变革要求与法律制度转型,介绍了数字法律规则数字法律关系数字法律行为数字正义价值数字法律方法等基本内容。提出了新兴的数字法学研究有三种路径。一是方法论路径,二是认识论路径,三是本体论路径,即把数字法学视为伴随“物理时代”转向数字时代的本体重建和代际转型,是传统法学——现代法学——数字法学的变革发展新阶段,并将成为数字时代的主导形态。

马长山教授指出从“物理思维”到“数字思维”,从“法学专业”到“跨界融合”,从书斋“文献”创新“一线”,从新兴“问题”理论“命题”,从“中国特色”到“全球对话”等一系列发展变化,充分表明目前中国已经跻身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阵营”,数字法治建设也随之赢得了“换道超车”的良好机遇。因此,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要加快构建自主性的“中国式”数字法治模式,为全球数字化转型提供多样化的道路选择。

本次交流对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高端智库(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各研究团队增强对数字法学研究的敏感性、拓展和深化研究方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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